根据“关于2025年本科生赴国(境)外交流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经个人申请、学生所在学院及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初审,现将2025年度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所属项目本科生赴国(境)外交流奖学金初评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5月18日至2026年5月22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问题实事求是,署本人真实姓名。
联系单位: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
地点:行政楼332;电话:85070978
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