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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定2024年度本科生赴国(境)外交流 奖学金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科技大学本科生赴国(境)外交流奖学金评选办法》(浙科大外〔2024〕16号)(附件1)规定,现启动2024年度本科生赴国(境)外交流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本科生赴国(境)外交流项目立项

 根据《浙江科技大学本科生赴国(境)外交流奖学金评选办法》(浙科大外〔2024〕16号)第四条第2款之规定,“国(境)外交流项目所在二级学院或部门应根据不同的国(境)外交流项目的要求制订符合本学院或本部门实际的国(境)外交流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并参照学校领导小组人员组成方式成立国(境)外交流奖学金评选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并报学校领导小组审定。”如有新增的国(境)外交流项目,请各学院或部门提交新增项目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以及《2024年浙江科技大学本科生赴国(境)外交流奖学金项目新增立项汇总表》(附件2)。

二、评选范围

1、经浙江科技大学本科生赴国(境)外交流奖学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立项的交流项目。

2、2024年暑假及秋季学期、2025年寒假及春季学期期间赴国(境)外进行长期或短期交流的在校本科生。

三、工作要求

 1、本次奖学金评选项目必须为通过本科生赴国(境)外奖学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审定并立项的本科生赴国(境)外交流奖学金项目,严格按照《浙江科技大学本科生赴国(境)外交流奖学金评选办法》(浙科大外〔2024〕16号)以及各学院或部门的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执行。

 2、各项目所在学院或部门根据国际处提供的参考名单(另行发送)仔细核对、确认可参评学生名单,并通知相关学生及时提交线上申请:浙江科技大学网上服务办事大厅-“最多跑一次”校务服务网-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本科生赴国(境)外交流奖学金资助申请”服务,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成绩单及英语四/六级或相关语种水平测试证书。中德联合培养本科生需额外提供国外院校的注册证明及乘机证明。

 3、学生所在学院线上审批学生所提交的申请并如实填写学生成绩排名、综测排名等信息。各项目所在学院或部门根据规定进行初评并公示后将相关材料纸质版(《2024年浙江科技大学本科生赴国(境)外交流奖学金项目新增立项汇总表》、《2024年浙江科技大学本科生赴国(境)外交流奖学金评审汇总表》(附件3)、各学院或部门负责项目的赴国(境)外交流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学院或部门初评公示截图、学生成绩单(教务处开具并盖成绩证明证明专用章版)、英语四/六级或相关语种水平测试证书、国外院校注册证明(仅限中德联合培养项目)及乘机证明(仅限中德联合培养项目))递交至国际处并于线上进行审批。

 4、各项目所在学院或部门将相关材料电子版(《2024年浙江科技大学本科生赴国(境)外交流奖学金项目新增立项汇总表》、《2024年浙江科技大学本科生赴国(境)外交流奖学金评审汇总表》、各学院或部门负责项目的赴国(境)外交流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及学院或部门初评公示截图)发送至邮箱:zhangtianqi@zust.edu.cn,主题:**学院或**部门2024年度本科生赴国(境)外交流奖学金评选材料。

 5、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4月15日;纸质版材料提交地点:行政楼325办公室逾期不提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李秦沂(德语国家项目),联系电话:85070341,行政楼327;

          张天琦(非德语国家项目及奖学金政策咨询),联系电话:85071981,行政楼325


附件:

1.浙江科技大学本科生赴国(境)外交流奖学金评选办法(浙科大外〔2024〕16号)

2.2024年浙江科技大学本科生赴国(境)外交流奖学金项目新增立项汇总表

3.2024年浙江科技大学本科生赴国(境)外交流奖学金评审汇总表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5年0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