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23年本科生赴国(境)外交流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经个人申请、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及国际处(港澳台办)初审,现将2023年度国际处(港澳台办)所属项目本科生赴国(境)外交流奖学金初评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4月22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问题实事求是,署本人真实姓名。
联系单位:国际处(港澳台办); 地点:行政楼413;电话:85071981